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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气象局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能

2007-12-24 13:24:09
内蒙古气象局应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自治区级(1)自治区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是指挥全区气象部门重特大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组  长:乌  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局长)副组长:李红宇(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沈建国(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李彰俊(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局有关职能处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盟市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2)自治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应急办是处理全区重大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其组成如下:应急办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急办副主任:科技减灾处、监测网络处、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科技减灾处、监测网络处、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应急办下设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室与行政值班室合署办公。 (3)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专家咨询组:应急专家咨询组由相关资深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另行确定。同时,由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专家咨询组、区局直属事业单位应急专家咨询组、盟市局应急技术咨询组、旗市应急业务技术咨询人员组成全区气象部门应急技术咨询专家库。 (4)自治区气象局应急队伍:重大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以下简称应急队伍),由区局直属事业单位、盟市局、旗县的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并开展现场应急气象服务工作。(5)区局直属事业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应急工作需要,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建本单位处理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应急办统一设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办主任。组建应急专家技术咨询组:由相关资深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本单位领导小组确定。组建应急队伍:由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并开展现场应急工作的队伍。 自治区级组织机构图: 2、盟市级各盟市局根据有关规定和应急工作需要,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盟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职能科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旗市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建本盟市局处理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应急办统一设在各盟市局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办主任。组建应急技术咨询组:由相关资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本单位领导小组确定。组建应急队伍:由各盟市局的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并开展现场应急工作的队伍。 盟市级组织机构图: 3、旗县级

各旗市局根据有关规定和应急工作需要,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旗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的负责同志组成。

确定兼职负责应急日常工作的办事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本旗市局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确定应急技术咨询人员: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体人员由本单位领导小组确定。

组建应急队伍:由各旗市局的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并开展现场应急工作的队伍。

旗县级组织机构图: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