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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培训班在哈尔滨开班

2007-12-24 13:43:01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气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认识,推动全国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12月16日,全国气象部门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中培训班在哈尔滨正式开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应急管理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气象局、黑龙江省政府、黑龙江省气象局领导出席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将针对《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计情况、省级以下应急管理平台软件安装使用以及地(市)县应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及其试验注意事项进行系统的讲座。同时就省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全国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内容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