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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通知

2008-7-10 3:38:29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台2008年7月10日16时00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图标:

 
雷电黄色含义: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雷电黄色预警地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北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北部。

 

建议采取以下防御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