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中心
工作职责
牵头承担自治区级气候监测诊断、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影响评价与气候灾害评估、气候应用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气候变化分析业务。负责全区气候业务产品的制作、发布和相关服务及相应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对盟(市)气候业务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工作,提供全区气候业务指导产品和气候决策服务产品。制作全区气候变化趋势预估和影响评估产品,向自治区党政部门提供气候变化决策信息。负责全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的普查、详查和评估业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气候保障服务。负责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区气象科技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和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短期气候预测室、气候诊断评价室(气候变化研究室)、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室(内蒙古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中心)、气象档案科和办公室(含业务管理)5个科级机构。
人员编制
编制总数核定为28名。
